對傳統村落的保護,其實是表達對根的敬意。
  近日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,2012年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工作啟動以來,保護工作成效顯著。但是傳統村落消失現象依然存在,一是因為城市化的大規模拆遷,二是因為火災等自然災害,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農村的“空心化”。
  如果套用一句俗話,或許可以說,城市化,多少罪惡假汝之名。但是事實上,從城市化先發國家可以看到,城市與鄉村並非截然對立,新與舊並非不可交融。
  城市化並不必然導致村落的滅亡,歐洲諸多城市對傳統和文化的保護可為楷模。而美國的城市化已是過眼雲煙,城市化的結果是郊區的崛起,田園鄉土的再度崛起。反而是一些第三世界的城市化,不僅帶來了環境、生態、衛生、貧困等等災難,更帶來難以彌補的文化破壞。這是一種扭曲的、急功近利的現代化。事實上,最為致命的空心化是“文化空心化”。
  如著名作家馮驥才所說,在傳統村落的精神遺產中,不僅包括各類非遺,還有大量獨特的歷史記憶、宗族傳衍、俚語方言、鄉約鄉規、生產方式等,它們是村落中各種非遺不能脫離的“生命土壤”。這些生命土壤中有華夏傳統文明之根。不過,五四以來,我們一味強調“新文化”,那些提倡“昌明國粹、融化新知”的聲音早已被扔進了垃圾桶。沒有了傳統記憶、倫理、鄉音、信仰的村莊,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“鄉土”,有形的村落和軀骸的消失未嘗不是歷史的必然。
  近年來,財政部門投入百億保護傳統村落,使得一些瀕臨滅絕的村落重獲生路。不過,僅僅有錢並不能輓救村落的生命。靠把古村落改造成旅游區、開發成會所、包裝成商品,保護的只是軀殼,卻進一步掏空了靈魂。“商品”並不是“文化”。因此我更為贊同在《傳統村落評價認定指標體系(試行)》的三類標準中,除了村落傳統建築評價指標體系和村落選址與格局評價指標體系,村落承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價指標體系也是一個獨立的指標。這是基於文化的整體保護,一種對“活生生”的鄉土文化的敬意。
  村落保護並非是對半老徐娘塗脂抹粉,然後出街站台重新賣個好價錢,而是要真正“讓文化遺產活起來”。古村落是傳承數千年的精神財富,我們這一代沒有資格踐踏。這就需要從重塑文化、重建信仰入手,從情感上重新培養對傳統的依戀,從文化上重新普及東方的建築美學,從精神上重新催發對根的敬意。唯有如此,傳統的村落才可逐漸恢復鄉土的內涵,成為現代中國人駐泊的精神家園。
  (原標題:村落保護,把根留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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